开阳县关于推进“移风易俗丧事简办”的公告
按照《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》,为加强殡葬管理,规范殡葬服务,推进殡葬改革,促进生态文明建设,推进“移风易俗丧事简办”弘扬文明新风,现将有关规定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在殡葬服务场所集中治丧时间不得超过3天(或72小时),其他区域控制在5天(小时)内。
二、用鲜花、电子花圈替代实物花圈,逝者直系亲属和生前工作单位可以使用花圈悼念。
三、在治丧期间,逝者进入悼念厅、进入火化间、离开殡仪馆三个时点,由殡仪馆免费提供电子礼炮服务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四、全县范围内禁止使用移动式电子礼炮,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本公告自年8月1日起执行。
开阳县人民政府
年7月1日
来源:开阳县人民政府
编辑:吴艺舟
编审:刘文强